导航切换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七次理事会议的函

2017-11-13 00:00:00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0

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和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陕社管函(2017)83号]有关规定,李西人同志因已经年满70周岁,主动提出辞去我会驻会副会长职务;沈浩同志因不再担任延长石油集团董事长,主动提出辞去我会副会长职务;李大有因涉嫌严重违纪于2017年7月3日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应该免去我会副会长职务;范为学同志因故去世,应该免去我会副会长职务;赵政党同志因不符合有关规定,主动提出辞去我会常务理事职务。

按照我会《章程》规定,现以通讯方式召开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六届七次理事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审议表决免职议案。请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认真阅读上述议案,并在所附的表决表中表决。表决意见请于11月15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报陕西省企业家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

联 系 人:  刘会琴  刘合章

联系电话:  029-88211873  

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七次理事会议的函.rar

议案表决表

序号

审议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1

 关于免去李西人同志驻会副会长职务的议案

2

关于免去沈浩同志副会长职务的议案

3

关于免去李大有副会长职务的议案

4

关于免去范为学同志副会长职务的议案

5

关于免去赵政党同志常务理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人姓名:

表决人单位: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进行表决,同意划“√”,不同意划“×”,弃权划“”。于11月15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报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刘会琴  刘合章

传真电话:029-88211873   85227536   88211872

电子邮件:sxsqyj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