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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陕西企业100强的通知

2017-05-16 00:00:00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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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协会和有关单位:
   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连续15年向社会发布了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全国先后有26个省区市开展了地区企业100强排序发布工作。
2012年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在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商务厅、金融办、国资委、统计局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会连续五年顺利完成了“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和发布工作,编印出版了《陕西企业100强分析报告》,受到政府部门、企业界等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广泛认可。
   2016年,面对国内外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交汇的严峻挑战,我省企业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新兴产业蓬勃兴起,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2017年,为了做好应对国内外更加复杂严峻的局面,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追赶超越的宏伟目标,继续做好2017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发布和分析研究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希望具备条件的大企业、有关协会和单位支持配合,共同完成这项事关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序原则
企业百强排序工作依据2016年度营业收入,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由陕西百强企业排序审定委员会统一审核,形成客观公正的排序结果。排序工作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全省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不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
   二、 申报资格
凡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独立核算、2016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各类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外资企业),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属于集团公司的,只能由母公司申报。在陕西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可独立申报。
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需要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未能提供的,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地市协会确认盖章。
   三、指标填报
2017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参照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排序办法,依据企业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进行排序。同时设置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纳税总额、从业人数等多项指标(详见附件),对100强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编印出版《2017陕西企业100强分析报告》。
   四、排序工作程序及结果发布
1、申报阶段。申报企业从接到通知之日起即可抓紧准备资料和相关数据,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为了尽可能与中国企联开展的中国企业500强排序接轨,保持同步运作,希望我省符合条件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主动参与申报,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表请登陆我会网站http://www.sxqyjxh.com“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2、排序阶段。企业申报结束后,我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拿出初步排序意见,并适时召开陕西百强企业排序审定委员会会议,由审定委员会确定最终排序结果。
3、排序结果发布。我会将在下半年举行百强企业排序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7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名单,发布百强企业分析报告,邀请省内主要媒体对“2017陕西企业100强”排序发布工作进行广泛深度宣传报道。
五、我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会琴 刘合章
电话及传真:029-88211873 88211872
电子信箱:sxsqyjxh@163.com
陕西百强企业QQ群号: 399353854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朱雀商务中心5层B203室
邮政编码:710061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2017陕西企业100强申报表.rar

 

2017陕西企业1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2017陕西企业100强申报表主要栏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性质栏:请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两种性质中选一项。国有企业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项目: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服务,按在营业收入的占比由大到小排列,最多不超过3项。
三、指标栏: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纳税总额、研发费用、从业人数等。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和年报的数据填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的企业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为利息收入与非利息营业收入之和(不减掉对应的支出)。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是保险费和年金收入扣除储蓄的资本收益或损失。
利润总额:包含所得税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
资产总额:年末的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年末的负债总额。
纳税总额:在中国大陆境内实际缴纳的税收总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各税种税收,不包括本企业(集团)代扣代缴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各种税收,也不包括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各项非税收收入。
研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从业人数:年度平均从业人数(含所有被合并报表企业的人数)。
四、企业信息栏:请按照要求填写或打√。
五、所有填报栏目一定要填全,资料要仔细核对,保证名称及数据的准确性,并请签字、盖章。


抄 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商务厅、金融办、国资委、统计局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2017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