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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约而至,全省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启动!

2022-02-16 13:14:23 作者: 来源: 省总工会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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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来啦! 

本次主题为“携手同心,共渡难关” 

应对疫情影响

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要约行动”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一起来看看吧!

  

行动目标

去年12月以来,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面临挑战。省总工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坚持问题导向,引导企业与职工树立“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有困难共同克服”的协商理念,相互理解,携手共渡难关,指导劳资双方就复工复产后岗位稳定、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安全等问题开展集体协商。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的有效协商方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我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动范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

«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包括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

«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企业,列入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清单的企业;

«协商主体健全但未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园区;

«集体合同(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园区。

行动时间

216日至518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启动阶段。时间为216日至225日,共10天,面向社会加大集体协商宣传和动员工作,力争做到企业、职工全覆盖。

«全面开展阶段。时间为228日至428日,共60天,全面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做好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备案。

«总结回访阶段。时间为429日至518日,共20天,统计数据、总结经验,对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和职工进行回访,协调处理集体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协商重点

«围绕稳定就业岗位协商。因新冠肺炎疫情、产业转型升级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用工减少、可能裁员或生产经营方式重大调整的企业,要把稳岗就业作为主要目标,把薪酬福利调整、工时制度、轮岗轮休、职工培训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开展协商,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确需进行裁员的企业,要通过协商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劳动争议。

«围绕特殊时期工资待遇协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的,按相应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参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发放生活费;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调整薪酬;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实现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围绕职工权益保障协商。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把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津贴补贴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尤其是上一年度发生过欠薪的企业,要把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生产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要把劳动安全卫生作为要约重要内容;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要把女职工权益保护作为要约重要内容。

«围绕企业发展和留住人才协商。快递、外卖、网约车等行业,要把同类工种的工时工价标准、劳动定额、劳动安全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商业集中的区域和职工集中的园区,要把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与福利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要积极探索技能要素参与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协商确定技能工资、创新成果奖励等激励机制,让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产业工会要把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当前稳岗促产、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举措,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把握协商重点,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各尽其责,合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落细落实。

«创新工作方式。鼓励企业提高效率,通过电子邮件、QQ等方式进行要约和前期沟通,尚未全面复工的企业可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协商,通过职工工作群、内部OA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企业和职工达成协商的,一方要求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另一方不得拒绝或拖延。

«营造良好氛围。在启动阶段,要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大宣传、积极动员,各级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企业代表组织要发动会员企业广泛参与;在全面开展阶段,要加强《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在总结回访阶段,要加大工作典型和回访情况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